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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宜宾市退休人员如果离职或死亡并决定出境定居,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销户提取。以下是具体的流程及所需材料条件详解:
### 提取流程:
1. "准备材料":首先,需要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 "审核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 "审批":审核通过后,管理中心会审批提取申请。
5. "提取资金":审批通过后,退休人员可以选择将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提取出来。
### 所需材料:
1. "身份证":退休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本":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特别是体现退休人员信息的页。
3. "退休证明":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文件。
4. "出境定居证明":证明退休人员已经出境定居的材料,如护照、签证或其他官方文件。
5. "银行卡":用于提取公积金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6. "死亡证明"(如适用):如果退休人员已经去世,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7. "委托书"(如适用):如果退休人员无法亲自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8.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其他材料。
### 条件:
1. "退休人员身份":申请者必须是已经退休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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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流程内容说明
项目性质:公共服务
申请受理单位: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
事项名称:离退休、离职、死亡、出境定居销户提取
办理时间:每月1-28日,法定工作日, 符合条件,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提取依据:《宜宾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试行)》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提取条件:
(一)职工办理离退休、离职、死亡、出境定居销户提取,应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职工及配偶在市公积金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可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及该笔贷款的组合贷款,同时应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方可再办理其他方式的提取。
(三)职工委托他人(受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登录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办理授权委托登记业务。
(四)死亡提取有多个继承人或遗赠人的,需指定一名提取人办理。
(五)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满半年后方可离职提取。
提取材料:
(一)离休、退休提取所需资料:
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本人一类储蓄卡原件(目前可实时转账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
3、离、退休证明原件。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免提供。
(二)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提取所需资料:
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本人一类储蓄卡原件(目前可实时转账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
(三)出国出境定居提取所需资料:
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本人一类储蓄卡原件(目前可实时转账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
3、出国出境定居证明原件。
(四)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所需资料: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一类储蓄卡原件(目前可实时转账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原件(包括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通知书、火化证或法院裁定书);
4、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公证书原件(公证书必须明确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多个继承人或遗赠人的,需明确一名提取公积金的提取人)。
消息来源: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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